綠色工廠培育要求是什么?應遵循什么原則?征求意見稿來了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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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國建材信息總網 | 發布時間:2023年10月30日|||
摘要:
為進一步完善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建設,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,加快形成規范化、長效化培育機制,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,10月26日,工信部發布《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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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完善綠色制造和服務體系建設,發揮綠色工廠在制造業綠色低碳轉型中的基礎性和導向性作用,加快形成規范化、長效化培育機制,打造綠色制造領軍力量,10月26日,工信部發布《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綠色工業園區培育對象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:一是具有法定邊界和范圍、具備統一管理機構的工業園區,且以產品制造和能源供給為主要功能,工業增加值占比超過 50%;二是發布園區綠色工廠培育計劃,組織園區內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;三是符合綠色工業園區相關標準、政策要求。
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培育對象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:一是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,屬于行業影響力大、經營實力雄厚、產業鏈完整、綠色供應鏈管理基礎好、在產業鏈發揮主導作用的鏈主企業,積極創建綠色工廠;二是制定供應商綠色工廠培育計劃,推動供應商開展綠色工廠創建;三是符合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相關標準、政策要求。 》》》詳情請點擊此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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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褚贊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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